李文星事件后,8月7日,天津警方通报了另一起年轻人误入传销死亡案件。传销组织如此猖獗,我们该怎么做,才能免受其毒害?以下是留学群小编为您整理的“李文星之后,又一青年误入传销身亡!”,供您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
李文星事件后,8月7日,天津警方通报了另一起年轻人误入传销死亡案件,被害人为25岁的山东青年张超。
据通报,天津公安局西青分局于7月14日立案侦查。7月1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犯罪嫌疑人祖某某、刘某某、王某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张超死亡原因的病理正在检测中,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
8月6日深夜,在焦急等待案件进展的张超父亲张国华告诉记者,儿子张超在内蒙古科技大学上学,学的土木工程,毕业后在云南上了一年班,原想离父母近一些,才辞掉了云南的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去了天津。没想到,到天津四天后,“孩子就不在了”。
什么是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解释,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多层次直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这在幅员广阔而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尤其有效。因此,传销在北美及大洋洲十分盛行。公司一般以会员制的方式,通过推介新用户成为会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传销的手段
培训、灌输“成功学”。传销组织人或机构向新来者灌输“洗脑”培训。大场面的会场、组织保安严密,没有介绍人一般人不能进入会场。动员和灌输的方式类似于狂热的宗教仪式,高呼口号、呼喊主要组织者名字,像“文革”时期红卫兵见到毛泽东那种狂热情绪。
以直销为掩盖。营造“磨砺意志”的假象。动员和组织学习,先是读书、背书;大声读一些关于成功学、营销学方面的书;接着站5分钟的军姿;之后开心一刻,每个人要讲一个笑话;最后即兴演讲,锻炼口才。居住多以女睡床铺,男睡地板,男女分居或混居,一间10平方米居室可以住10个人或更多。
用“ABC法则”进行思想教育,即A带B来了之后,A不能做B的思想工作,C来做B的思想工作。大场合积极营造出一种感恩态势即实施“三捧”法则,捧公司、捧上线、捧公司的理念。经过以上动员、洗脑和灌输程序,要求新来者缴纳会费给组织者。
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提防以下几种骗局:
1、提防需要交押金、建档费的黑公司:一些用人单位会要求大学生支付押金,承诺交了押金后就可以上班,但之后又以人员已满等各种借口要求大学生等消息,而且拒绝返还押金,最后就没有音讯了。有的单位收取保证金,称以此“保证”学生按要求上班,并答应在打工结束后归还。可是到结算工资的时候,保证金却不见踪影。
2、远离传销,误入当止:传销公司一般先安排学生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然后公司让学生交纳一定的提货款,再让学生去哄骗他人。有的同学在高回扣的诱饵下,甚至去欺骗自己的同学、朋友。上当之后又往往骑虎难下,最终只得自己白搭上一笔钱。
3、提防黑中介骗取中介费:许多非法中介看准了在校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同时又挣钱心切的心理,在收到了高额中介费后却不履行合同,不能够及时为大学生找到合适的工作,或者给你找一家招聘公司,然后该公司又以种种名义推脱;更有甚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交钱后连人都找不到了。
4、不要轻信到外地上岗:对非法中介或私招滥雇者为外地企业或总公司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
5、签订书面协议要慎重:有些单位以种种借口拒绝与学生签订书面“协议书”,结果打工结束后,因没有书面协议,劳务费无处可讨。有的单位在协议里为自己规定的权利很多,而给大学生的权利很少,这样的协议要谨慎对待,要求其权责明确。
6、防范扣取高额培训费:这类骗子在面试学生后,通常要求参加公司的上岗培训,并要交培训费,有的进行一些培训,发培训资料、光盘等,但这些资料与考试内容无任何关系。有的甚至根本不培训,收钱后做个样子。
7、干家教谨防骗色:一些不法分子以高薪聘请家教、秘书等名义把目光瞄上涉事不深、找工作心切的大学生。一不小心落入陷阱后,容易危及人身安全。
8、去娱乐场所打工应小心:一般来说这类行业大都以高薪来吸引求职者。工种有代客泊车、导游、陪练等。青年学生到这种场所打工往往容易上当受骗。